近年來不少補習班無預警歇業,也讓消費者求償無門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修正規範,強制一次收取全額費用的補習班要有「履約保證」,萬一發生經營不善或倒閉時,安排學員至其他性質相近補習班換取等值服務,該等值服務除採一般授課方式外,並可利用多元之教學方式(如函授、廣播、電視、電腦網路等)辦理。

消保處指出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督促教育部於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中研訂補習班業者應提供履約保證規定。補習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為使學生受教權能獲完整保障,特核准設立專業履約保證機制--「中華民國補教品質保證協會」並訂於7月1日起正式提供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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